
(鎖頭愛心)
一大清早,鄰居又再敲敲打打的,在網路上瀏覽,看到了這篇文章,覺得有感覺就把它複製了那段有感覺的段落過來。
◎記得看了李安《色‧戒》之後,看來,張愛玲說得對啊,通向女人的道路是陰道。
眾人皆失色,但倒覺得這話得到了印證,王佳芝為了破處女之身,忍受了疼痛,跟了易先生之後,才知道女人的歡愉原來是這樣的,她後來甚至貪戀他的性。最後兩個字“快走”分明是因為性而生了愛情,因為愛情而不捨了。所以,肉體的出軌是更可怕的東西?
特別於女人而言,從古至今,人們把身體看得極其嚴重,小說中總有這一句,被男人睡了之後,又委屈又悲哀地說:我是你的人了,你要對我負責。有一位女性朋友,酒醉後和從前的初戀情人有了一夜情,結果總是覺得對不起丈夫,於是,說了實話。她其實不過是酒醉,不過是忽然想起了青春,那也不行!丈夫二話沒說,一個字:離。她說,我愛的還是你啊,哭了又哭,求了又求,丈夫也哭,可究竟不能容忍,只說了一句大實話:我一想到你的身體讓別的男人沾過,便立刻不行了。亦有一女同學,與男人搞精神之戀,柏拉圖,而自己家庭也維護得十分圓滿。於女人而言,還有比身體更重要的嗎?
無論城市還是鄉村,性與感情事總是充滿了恐怖與誘惑,陳丹青說,“我多麼盼望捉姦捉雙,不為道德,也不為性與好奇,只因餓與饞。
那麼,肉體出軌是餓,是飯,不吃不行;精神出軌是饞,饞了,可以看一看,說說話,聊聊天,有一個與之相通的人總是好的,但不一定要吃,不吃餓不死。餓與饞這個問題,非常哲學,用在男女情事上,用於肉體與精神上,非常讓人覺得痛快與妥當,想直接肉體出軌的,多半已經餓到難忍,所以會有嫖和強姦犯。
但肉體的出軌又是這樣不能忍,想想吧,在肉體片刻交融的剎那能不愛?什麼都可以做假,肉體騙不了自己,就像王佳芝,她是在一場場性事中愛上了易先生,那銷魂的表情,怕是讓人不能忘記。所以,我能原諒精神出軌的情人,男男女女,在江湖上混,誰沒有賞心悅目的人?
曖昧的好處在於只是眉目傳情,身體是最後的防線。而肉體上有了糾纏,一般很難分得開了,上了床,就忘不了,這是傳統的規律。女的要男的負責,男人更是如貓兒吃魚,有了這次,必定想那次。而女人總是容易被突如其來的愛情忽悠暈厥,總覺得自己此刻應該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。香水誠然很香,但是“香水有毒”!一句話:戀愛中的女人都弱智!而婚後的女人在婚外戀中簡直就是天真加愚蠢!
《花樣年華》裡,一對肉體之戀,享受魚水之歡,一對精神之戀,梁朝偉和張曼玉演繹得深情唯美,惹得男男女女都想嘗一嘗這精神出軌的美,因為如此甜蜜又如此惆悵。但到了最後,剩的也不過只是一場破碎的風月,精神出軌遇上現實世界,終究絕大多數都是要化成那了悟後的一聲歎息。
還記得接過一個朋友電話,她哭訴這男人如何佔她便宜,說佔有了她3年,到最後說走就走了。我問她,你是留戀他的情還是他的身體?她一愣,給了我一個讓我有些吃驚的回答:他的身體。她說,他的身體和別的男人不一樣,我好像被侵略了,好像一座城,城裡只住著他一個人。看,這就是身體的魔力,她甚至想念他身體的味道,進而再愛上他。
女人總是這樣感性,如果選擇出軌,她多半會選擇精神,因為更接近於愛情和女人的特質。男人呢?可能會選擇肉體,因為更接近於原始和性本能。
很久以來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:精神出軌可怕,還是肉體出軌可怕?
如果兩者非要選其一,我會支持精神出軌,而不會支持肉體出軌。精神世界是個無限的空間,它能容納很多東西。結婚後不代表一個人從此就只能屬於另一個人,或是彼此的佔有。他們依舊是獨立的個體,有著獨立的人格,有著獨立的思想,有著獨立的空間……在每個人的內心世界都可以有自己的秘密,換句話說,叫隱私,這些都是很正常而且合理的。人在社交圈中,總會碰到一些心儀自己或是讓自己心儀的人。家庭審美疲勞的產生,社會壓力的不斷增加,人們渴望換種方式、換種心情生活,人們渴望有新的東西刺激讓自己感知自己還活著。只要你還在乎這個家,還為這個家默默付出,我們是否也應該放寬尺度,給彼此更大的空間?給彼此一個減壓的方式?如果你是個聰明的人,你會想到更好的方式,用自己的心包容一切,讓他/她感受到你無處不在的關懷和愛,讓你們之間回到當初戀愛最佳狀態,這樣皆大歡喜。
人們吃厭煩了大米飯,也想著吃些甜點、吃些零食來調節一下胃口,但畢竟這些都不能作為主食。如果本末倒置,健康就要受到威脅。不管是精神出軌還是肉體出軌,無疑都是在道德之外遊走。不過精神出軌容易,想回來卻很難,一不留神,精神出軌就變成了精神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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